一、《民法典》中的近亲属范围
《民法典》第1045条规定:近亲属包括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适用范围:涉及婚姻家庭、继承、监护、代理等民事法律关系。
例如:法定继承顺序、监护人的确定、近亲属的代理权等。
二、《刑事诉讼法》中的近亲属范围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08条第(六)项规定:近亲属是指:夫、妻、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同胞兄弟姊妹。
适用范围:主要适用于刑事辩护、申诉、诉讼代理等程序。
例如:近亲属可以委托辩护律师、对生效判决提出申诉等。
三、《行政诉讼法》中的近亲属范围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行政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14条规定:近亲属包括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、赡养关系的亲属。
适用范围:适用于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、代理权等。
例如:公民死亡后,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。
四、其他法律中的近亲属规定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:近亲属范围参照《民法典》,涉及通知家属、处罚执行等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:未明确界定近亲属,但涉及工伤死亡赔偿、抚恤金等事项时,通常参照《民法典》范围。
《监察法》:涉及留置通知、调查措施时,近亲属范围与《刑事诉讼法》一致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)。
五、总结
《民法典》 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《刑事诉讼法》 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同胞兄弟姐妹(不包括非同胞兄弟姐妹)。
《行政诉讼法》 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+其他扶养亲属